贯通•融合•协同:小初衔接的机制构建(一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明确规定,“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,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”。很显然,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、统一性、强制性特征。而其中的统一性,说明义务教育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,除了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、教学标准、经费标准、建设标准、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外,还须做好小初衔接工作,以便学生能从“小学学习”顺利过渡到“中学学习”。
小学和初中如何实现有效衔接,是突破教育质量瓶颈的一个重要因素。虽然 小初衔接一直都是一个热点话题,但过去讨论的衔接问题大多基于现象,没有触及到机制层面,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初割裂的问题。本文探讨的小初衔接从学生发展的完整性角度出发,统筹规划六年级和七年级的衔接教育,打破义务教育小初两个阶段教育分割、分治的二元模式(简称“二元分治”模式),在机制层面寻求相关答案,逐步探索并形成适用于学生“过渡期”的教育教学新模式,以此促进小初优势互补、共同发展。
小初分治模式和分级管理面临的窘境
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》中就明确提出“省级统筹,以县为主”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,并确立具体目标,“到2015年,形成省辖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由省辖市统一举办管理、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统一举办管理的格局。”当然,限于各种原因,这项工作至今仍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。将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归各区管理,是中心城区推进“政府负责,以区为主”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、落实区级政府办学责任的需要,也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、体现教育公平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要求。但也有部分地区,由于多种历史原因,区域内的小学、初中属于不同的管理体制,从政府层面来说,这种小初分治模式和分级管理的情况,使管理的面相对缩小,政府可以在小学或初中层面集中发力,但从学校教育教学层面来说,或多或少会出现割裂、断层等窘境。
1.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梗阻致使行政乏力
原本完整的义务教育管理体系在中心城区被分为市区两级管理,小学阶段为区属管理,初中阶段为市属管理。这种分级管理不仅在苏州存在,在江苏省内乃至全国其他城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。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不同削弱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间的沟通,使两个义务教育阶段的联系不够紧密。在学校管理、教师交流和教育评估等方面无法统一。与此同时,教育管理流程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,致使市、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管各校,区域教学质量的提升较为缓慢、低效。
2.小初两级教育教学管理体制的隔断致使管理不畅
在现行办学体制中,虽然也有九年一贯制学校,但更多的是小学、初中各自独立办学,每个学段各有各的管理体制,基本处于隔断状态,导致管理渠道之间的沟通不畅。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使小学和初中在管理团队结构、管理重点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。这些管理上的差异,加之沟通不畅,势必导致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后出现不同程度上的不适应。
3.小初教师教育教学方法的差异致使学生素质发展出现欠缺
义务教育的学段虽然分为小学、初中两个学段,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,因此,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在整体上应该风格统一。课程标准和教材等在研制过程中虽然已经充分考虑了小初衔接问题,但毕竟编制中小学教材的大多是不同学段的专家,实施教育教学任务的又是不同学段的教师,因此,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衔接不畅的现象。目前,在这两套体系的教材中,有的内容重合,有的内容衔接不够,加之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也存在较大差异,势必导致学生的发展出现断层,具体表现在学业水平发展上的不连贯性、综合素质发展上的不连续性以及核心素养发展上的不一致性等方面。
4.小学毕业生不适应初中学习生活致使家长出现不良情绪
升入初中后,学习内容急剧增加、学习方式方法大幅度改变等,使得小学毕业生普遍不适应初中学习生活,随之产生的是学生学习兴趣降低、学习情绪低落及学习成绩下滑等问题。学生的不适应导致家长出现焦虑和不良情绪,家长期待教育部门主动作为、尽快改变的呼声随之增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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